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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是指出租方将企业出租给承租方,并就经营管理、交纳租金、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企业、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就是国家的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事人申办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时,应当向公证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 出租方:(1) 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批准文件和有关材料,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3)租赁前的企业资产审计评估报告; (4)租赁经营以招投标方式决定承租方的,提交承租方的中标证明; (5)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6)根据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承租方:(1)企业承租时,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全员承租时,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全员承租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合伙承租时,提交合伙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及合伙代表本人身份证件;个人承租时,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承租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出租方要求的厂长(经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担保书和抵押物的所有权凭证,抵押物系共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4)按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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