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 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 赔偿责任。 (一)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施的; (二)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 由的; (三)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 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 违法使用武器、器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 (五)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 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七) 违法对献策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措施的; (八)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九)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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