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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罪状”之提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融合


(10)赵秉志主编:《海峡两岸刑法总论比较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第581页。
(11)参见[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92页。
(12)甘雨沛、何鹏:《外国刑法学》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8月第1版,第224页。
(13)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200页。
(14)[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69页。
(15)参见[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2页。
(16)[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4页。
(17)转引[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7页。
(18)[日]日高义博:《不作为犯的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69页。
(19)刘艳红:《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类型及其适用》,《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第57页。
(20)刘艳红:《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类型及其适用》,《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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